京文物〔2021〕275号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你单位《关于请核准皇史宬修缮项目管道路由工程变更方案的函》(馆函〔2021〕4号)及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依据最小干预原则,变更设-01,图中西南方向的两个雨水口宜接入西配殿西南位置的雨水检查井后一起排出院外。
(二)依据最小干预原则,沿基础两侧挖超过800mm深的操作基坑,围墙基础下部土壤失去约束,易导致基础下部土壤失去承载能力,且二次回填无法保证密实度。
(三)请核实剖面图中消防管道直径,并标明平面中的穿墙位置。
(四)建议将琉璃门北侧管道向北移,避免破坏散水。
(五)请按京文物2020[1886]号文件中第(七)条进行修改,计算院内汇水面积,并进行分析论证。
请你单位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修缮方案后另行申报。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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