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223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戒台寺上院、钟亭、祈福殿修缮工程方案核准的请示》及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此次修缮对屋面进行挑顶维修措施,采用青石板瓦屋面是门头沟当地典型的做法,工程实施中建议设计单位应进行实时跟踪进一步了解青石板瓦屋面铺设的工艺做法并对京西青石板瓦屋面形制进行深入研究。目前方案里需补充对原屋面青石板进行拆安工程进行编号归位的做法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方案制作和校对。如海墁写成海曼,墙体详图剖断线未设粗线,建筑立剖地坪线未设粗线,现状照片核对标注等。
(三)现状勘察表中上院正房建筑描述“大木构件为基本完好”,设计方案为“据实修补加固残损大木构件约50处”,前后对应性不强,建议施工中进一步对大木构件的补勘,如有不符及时调整设计。
(四)据实补充整体修缮工程中,建筑墙体、地面、院墙等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内容。例如室内地面是细墁还是糙墁做法。
(五)建议进一步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完善总平面图、护坡墙及宇墙尺寸标识。补充上院围墙总立面图及千佛阁南侧挡土墙通长立面图。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査,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所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你所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2月20日
(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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