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45号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办事处:
你单位《明十三陵泰陵监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请示》(昌特报字〔2019〕16号)及设计方案收悉。经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明十三陵泰陵监监墙、大门保护修缮设计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进一步细化泰陵监历次修缮情况及效果评估;补充其在明代陵寝制度中的地位、演变等价值评估内容;进一步分析阐述其形制、构造、工艺及粘结材料等;补充大门残损范围、面积等量化数据。
(二)深化设计方案及修缮做法。对尚不具备勘察、修缮条件的监墙,应提出保护思路或建议;补充监墙各段各类修缮措施工程量统计;补充石作修补做法,补充新旧卵石间拉结措施及砌筑工艺;完善监墙顶、墙脚的排水措施;补充屋顶新旧苫背层槎口压接工艺要求;补充勾缝修补的材料质量、配比、工艺等要求;补充局部植物根系造成破坏的处理措施。
(三)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和图纸,确保图文前后对应。补充各段墙体平、剖面图及大门剖切线;应准确表达监墙砌筑材料。
三、请你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专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1月12日
(联系人:孙艳婷;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