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088号
首都博物馆:
你馆《关于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借展馆藏文物的请示》(首博发〔2020〕21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馆出借馆藏二级文物“龙泉窑青釉五管瓶”等2件套,馆藏三级文物“龙泉窑青釉印花牡丹纹盖罐”等3件套,参加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举办的“龙行万里—海上丝绸之路与龙泉青瓷”展览,借展时间自2020年9月29日至12月29日。
请你馆与文物借用方签订内容严谨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你馆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并通过“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业务管理系统报局备案。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王 静;联系电话: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