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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2月12日
Ⅴ类:东至经210高点的现状道路连线,南至由东向西经295米、450米、530米、624米、690米、775米等高点的山谷连线,西至由南向北经775米、709米、492 米、490米、364米等高点的山谷连线,北至由西向东经364米、230米、200米、180米等高点的山谷连线。在此地带内,应保护地形地貌,保护现有山林,加强植被种植,严禁砍伐,不得爆破、钻探、挖掘等。对非建设用地上的现有建筑应逐步拆除,恢复绿化。对建设用地上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要加强管理,原则上新建及改扩建高度不应超过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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