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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办事服务 > 文物进出境审核流程 > 文物及文物复仿制品出境审核手续

1、事项名称

文物及文物复仿制品出境审核手续

2、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3、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

4、实施机关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5、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预约办理)  下午14:00至16:30

6、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

7、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31号大钟寺古钟博物馆东侧1号院

8、办理流程

1、携运人或其代理人需提前登陆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供物品质地、名称等信息,并上传清晰的物品照片。我所将预先网上审核并通过网站站内短消息回复预约结果,预约成功的告知具体办理时间。

2、携运人或其代理人需按照站内短消息回复的办理时间,携带物品及携运人相关证件,到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办理出境审核手续。

9、审查内容

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办理物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10、审查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物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文物局《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布1911年后已故书画等8类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单的通知

11、批准形式

办理完成后向办理对象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出境许可证/复仿制品证明,对办理物品贴标签

12、收费依据

不收费

13、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北京市文物局专家组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内)

14、有效时限

3个月

15、网上申报平台

http://gl.ncha.gov.cn/

16、预约电话

010-640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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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010-555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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