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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罚字【2018】第11号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职权名称 对未经考古勘探擅自施工建设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文物罚字【2018】第11号
处罚事由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村民委员会未经考古勘探擅自在丰台区西王佐村施工挖掘
处罚依据 《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74881088-X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春雷
处罚结果 罚款1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11月29日
处罚机关 北京市文物局
处罚决定书 京文物罚字[2018]第11号
案件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西王佐村村民委员会未经考古勘探擅自施工挖掘案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法院诉讼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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