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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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 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文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处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新闻发布会、北京图书馆、北京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官方网站,持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机构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按照要求,在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设置领导信箱栏目,每日由专人负责查收,全年领导信箱共收到来信71件,办结71件。

  新媒体渠道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之一,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局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包括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家号、快手和抖音等6个平台开设的“北京文博”官方账号。全年经各平台官方账号累计发布信息6200余条,累计阅读、观看量达6.68亿次;共组织协调媒体参加宣传活动及策划安排重要采访81次;联合北京广播电视台《这里是北京》栏目、北京城市广播《城市文化范》栏目、北京文艺广播《打开文化之门》节目、北京交通广播等合作媒体推出69期节目。总体呈现出了全平台立体化的传播效果,营造了广大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博物馆事业发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2件予以公开,3件为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3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符合程序,告知书均指出了明确的救济途径,答复规范。

  2021年,没有新增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加大力度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公众参与、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制度,用制度堵住工作的漏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二是多渠道,多资源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要加强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公开资源整合,增强信息源头和公开渠道的统筹协调,发挥出合力。

  三是政策解读内容可读性、易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形式,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策信息解读方面扩散性传播的作用,传播权威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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