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808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博物馆馆舍、开放区域、人员及馆藏文物安全面临较大风险。为深入落实国家文物局、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和汛期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切实筑牢全市博物馆安全防线,保障平稳运行、文物与人员安全,全力防范化解汛期各类安全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防汛工作根基
各博物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馆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清主汛期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工作原则,将汛期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当前首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汛期安全防范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防汛抢险、人员疏散、文物应急转移等实战演练。要进一步健全防汛工作体系,逐级细化岗位防汛职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和区域,全面提升自主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守住汛期安全底线。
二、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物督发〔2026〕11号)(附件1)和《关于加强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26〕730号)(附件2)要求,各馆要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主体建筑、陈列展厅、文物库房、公共通道、室外区域等设施状况;依托古建筑改建的博物馆,必须重点检修排水管网、屋面、天沟、墙体等部位,确保排水系统通畅无阻。全面核查监控系统、电力线路、用电设备、避雷设施、恒温恒湿系统等关键设施,对老化线路、破损设备、漏电隐患立即整改,严防雨天触电、电路起火、设备停运等安全事故。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立即暂停使用并封闭管控。
三、配齐防汛物资,强化应急防控能力
各馆要结合场馆规模、地理位置、风险等级,足额储备各类防汛抢险、文物防护及应急救援物资。重点配备便携式移动排水设备、吸水机、应急照明灯具、沙袋、挡水挡板、防水雨具、水桶、等防汛器材,同时配齐消防器材、应急医药、警示标识、围挡设施、救生衣等物资。指定专人负责防汛物资管理,定期盘点、检修、更换,确保所有物资状态完好、取用便捷。针对低洼地段、地下展厅、地下库房等高风险区域,提前做好挡水、防渗、排涝专项准备,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四、严格值班值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岗在位,杜绝脱岗、漏岗、代岗现象,保持信息畅通。加密日常巡查频次,重点巡查展厅、文物库房、排水口、配电室、外墙、屋面等关键点位,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对隐患区域安排专人重点盯防,一旦发现积水、渗漏、墙体松动、设备异常等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确保各类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五、聚焦文物保护,严防文物受损受潮
把馆藏文物安全摆在防汛工作突出位置,全面加强库房、展厅内可移动文物的巡检与环境监测。重点做好防雨、防雷、防潮、防霉、防虫工作,密切关注展厅及库房温湿度变化,保障恒温恒湿、通风除湿等文保设备稳定运行。对陈列于临水、低洼、易渗漏区域的文物,尤其是书画、织物、木器等有机质文物,提前做好转移、遮盖、加固防护;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处于不安全环境的文物撤下展线,转移至安全库房妥善保管。做好文物包装、防潮耗材储备,全力保障汛期馆藏文物万无一失。
六、健全速报机制,规范险情灾情报送
各馆要建立快速高效的险情、灾情上报机制,明确信息报送流程、报送责任人。一旦发生馆舍漏雨、积水、设施损坏、文物险情、人员意外等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抢险处置,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如实向本单位上级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及我局上报事件详情、处置进展,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
七、加强技能培训,做好综合防范应对
各馆要根据预警信息灵活调整开放安排,必要时采取临时闭馆、观众疏散等措施,并通过官网、公众号、现场公告等渠道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建立内部防汛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如遇灾情,及时开展场馆清理、设施检修、文物养护、环境消杀等工作,总结防汛工作经验,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场馆综合防灾能力。
请各馆高度重视,落实各项防汛举措,并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我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博物馆安全及防汛工作情况的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26〕730号)
2.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物督发〔2026〕11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景 旭;联系电话:5553298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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