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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26年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4.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6642
  5. [成文日期] 2026-05-20 00:00:00
  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7. [废止日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26年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21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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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6〕642号

各区文旅局(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汛等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预防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牢底线思维。我市即将进入汛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天气,文物防雨防汛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各区文物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理念,将应对防雨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指导属地文物博物馆单位加强对于北京市地方标准《不可移动文物灾害防御指南》的学习,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落细预防措施。

  二、强化责任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组织做好文物安全排查巡查,聚焦重点风险领域以及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文物损毁、违法违规建设、安全管理缺陷等因素,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防雨防汛、防灾减灾及文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开展自查自纠。监督和指导属地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对防范措施不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应对措施逐一到位。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文物保护器材及其它防汛器材。如发生险情,应在一定的距离或范围内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临时遮盖、加固、支顶、排水、围挡、防渗等有效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要立即停止开放。

  四、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制度,各级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耿家骥;联系电话:5553303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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