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200号
局属各预算单位: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付 颖;联系电话:6403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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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0〕200号
局属各预算单位: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付 颖;联系电话:6403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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