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已经发现了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现在怎么还在室内停放?!”
近日,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上海名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象山塔山分公司一辆施工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施工现场内,存在安全隐患,这已并非该公司第一次“引车入室”。
早在一周前,监督执法人员就在该单位发现有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乱象,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要求单位制定相应制度,及时制止乱停放的行为。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
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给予上海名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象山塔山分公司处罚款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正确做法
01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实行集中统一存放。
02
电动自行车需在生活区进行充电的,项目部应在生活区室外设置充电设施,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
实验告诉你电动车室内起火危险性
STEP1
通过实验模拟电动车起火场景。
STEP2
起火10秒后火势迅速蔓延并出现爆炸,50秒后冒出黑色浓烟。
STEP3
起火后70秒车身就被熊熊大火包围。
STEP4
根据现场火场温度测定电动车猛烈燃烧时现场温度超过700℃, 此时烟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已经超过100/1000000,吸入3至5口就会让人丧失行动能力,一旦有人员被困根本无法逃生。
室内空间相对密闭,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燃形成的高温和浓烟可能瞬间致人伤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在室外集中停放、充电。
(注:转载北京消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