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360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各相关单位:
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相关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我局负责北京市域范围内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与推荐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前。
二、请北京市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市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以及有意向申报国、市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评定的单位,积极对标对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遗址保护管理水平,科学选择遗址保护展示路径,持续推进管理机构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
三、我局将做好本次申报的指导工作,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考古处(联系人:刘海宁、王祯哲;联系方式:55533042)。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物考函〔2024〕1488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0月23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