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424号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电力增容及设施改造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市政府,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考古工作。尽快办结考古报批手续,确保考古工作在施工前完成。施工单位需配合考古做好地面铺装揭露、保存和恢复等相关工作。考古和施工中,若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如涉及方案重要内容调整,须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落实监测方案。完成监测设备安装和监测平台设置,保证施工期间文物安全监测的有效性。
三、加强施工管理。建议工程施工前期编制翔实的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操作范围,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步加强设计单位和管理单位对项目的跟踪,全面保障地上和地下文物安全。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价值地下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人:陈莞蓉;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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