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361号
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十方普觉寺保护范围内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国家植物园园(北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市政府,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项目应明确现场点位核验标准,落实放线复核环节,确保项目实施严格遵循文物保护管控条件,不得擅自调整最小管控距离。
二、临近文物建筑的管沟开挖、回填作业,应避免使用大型设备作业,避免施工震动对文物基础造成不利影响。
三、施工期间应科学规划物料堆放场地与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确保文物安全,应设置醒目隔离警示标识,规范现场施工秩序,避免施工活动对文物本体造成影响。
四、临近文物建筑施工区域应健全专项监测预案。施工期间如发现文物建筑出现受损、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优化调整施工及设计方案,切实防范文物损毁风险。
请你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价值地下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10月9日
(联系人:陈菀蓉;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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