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360号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
你单位所报《关于凝和庙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凝和庙保护范围内灯市口小学(北池子校区)暖气管线工程项目的复函》(文物保函〔2026〕1371号)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项目位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陈莞蓉;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