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310号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电力增容及设施改造项目的申请函》收悉。
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孔庙和国子监保护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近日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9月23日
(联系人:陈莞蓉;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