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293号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永陵周边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方案的申请函》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三陵(永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爆破、钻探、发掘等其他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近日报国家文物局,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9月20日
(联系人:陈莞蓉;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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