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068号
首都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在智化寺保护范围内实施智化寺小市政(给排水)提升项目报市政府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市政府,其原则同意。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设计方案相应章节应补充修改说明中关于考古工作的部署安排,并补充工程概算。
二、工程实施前,应按既定方案及时开展考古工作,并结合历史研究和考古工作成果,进一步评估管线施工对文物本体和可能存在的地下遗存的影响程度,同步制定针对性减缓措施。
三、工程实施阶段,详细勘察既有管沟排水情况并开展评估,厘清地面雨水积滞与管沟排水能力之间的关联;管沟开挖、地面局部揭露施工环节,建议详查地表苔藓、地面铺装垫层材质和工艺,分析地面苔藓滋生成因。综合各项勘察评估结论,科学研判本次地下排水管沟工程实施效果。
四、工程竣工后,建议适当延长文物本体监测周期,跟踪采集管线运行对文物建筑影响的监测数据,以确保文物安全。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价值地下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做好历史信息记录,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加强工人文物保护意识教育,确保文物安全,若后期涉及实施内容与所报设计方案不符,应据实调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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