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7号
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你公司所报《关于社稷坛(中山公园)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实施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原则同意在社稷坛保护范围内进行中山公园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评估。对新增管线、管井、化粪池、隔油池的区域,补充开展必要考古工作,明确地下遗存埋藏情况。补充评估管线开挖涉及的文物建筑、老铺装、假山石及现有建构筑物现状、建筑基础做法。客观评估管径增加对筒子河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进一步增加管线与文物本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尽可能远离文物本体,特别是热力管线临近内坛墙、给水管线临近戟殿等段落。应避免开挖老铺装、扰动假山石。细化管线入地方案,补充必要的支护、基础防护措施。新增管线可采用直埋方式,减小扰动。架空管线不应在文物本体上固定。补充完善施工期间文物本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平面图中补充标注各管线、化粪池位置及与文物本体的空间关系。
二、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如项目中涉及建设工程,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因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1月6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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