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261 号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你单位所报《国网冀北超高压公司关于长城(北京段)建设控制地带内500千伏南昌三回、延昌双回防冰改造工程的请示》(冀北超运检〔2024〕67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其原则同意该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 5 座新建线塔施工范围的考古勘探报告,并根据考古勘探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设计。
(二)优化方案线路设计,相关线路应采取措施移出上关城保护范围,进一步降低沿线线塔高度,优化线塔形制、颜色,加强线塔周边绿化,减低线塔对长城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
(三)完善线塔塔基方案,减少挖方工程量,减低塔基对山体的破坏;明确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合理规划施工道路,最大限度避免对周边树木造成破坏。
(四)完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细化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优化长城本体监测方案,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施工振动对长城本体影响,严禁大型施工设备进入长城保护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二、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