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88号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医院:
你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关院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医院北院区广诊楼改建项目工程的请示》(京昌南医报〔2023〕20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原则同意该项目,并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当进一步优化拟建建筑屋顶设计,尽量符合建控要求并严格控制屋顶设施设备安装;优化建筑外立面及色彩,注意与南口城区历史文化风貌、地域建筑特征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该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所报设计方案施工,控制建筑体量、规模和高度。
二、请你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