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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螺寺(2)

日期:201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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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螺寺(2)
批次: 第五批划定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所在地区:
保护范围: 1.红螺寺主体建筑群:东至红螺寺东路东墙(含下至东侧低地的踏步及台地)。南至红螺寺内南院墙(含山门前大坡道、护栏、护墙、及至原寺大门的甬道),西南及西界至红螺寺围墙。北至红螺寺围墙。 2.珍珠泉为应保护水域,泉池不得缩小,应加强护岸整修及保护水质清沏,并应重点保护西、北、东三面地下水源头,不得打井取水,防止泉水枯竭。 3.红螺寺东山坡的和尚塔为需保护古建筑物。
建设控制地带: I类建设控制地带 I1红螺寺东山坡和尚塔:以和尚塔中心为圆心以30米为半径的圆范围内。 I2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南:东至老干部活动中心东围墙南延长线。南至怀柔公路。西至老干部活动中心西侧排洪沟。北至老干部活动中心围墙。 I3芦庄东、西、北:东、西、北至怀柔公路及现状停车场2。南:东段至距停车场2西南边界及至怀柔公路(红螺寺向东路段)西边线20米宽以内地带,西段距至怀柔公路40米以内地带。 在I类地带内只能进行绿化,不能进行建设。 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Ⅱ1红螺寺西上坡台地:东至距红螺寺正门甬道西边线70米的平行线,南、西至排洪沟,北至红螺寺保护范围。 Ⅱ2芦庄东部:东:北段至I3建设控制地带、南段至怀柔规划公路。南:东段至芦庄村南排洪沟,西段至距珍珠泉南端以南180米的正东西线。西:南段至芦庄村中排水沟,北段至I3建设控制地带。北:西段至I3建设控制地带,东段至规划停车场。 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Ⅲ1怀柔老干部活动中心及其东侧地段: 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其四面现有围墙为界。 老干部活动中心东侧地段,东至排洪沟西侧通道。南至现状停车场1。西至老干部活动中心东围墙。北至86850部队至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小路。 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Ⅴ1红螺寺内东坡坎下及甬道以东地段:东、东南至排洪沟。西:北段至红螺寺保护范围,南段至红螺寺正门甬道。北:东段至红螺寺外围墙,西段至红螺寺保护范围。 在此范围内保护范围以南部分应以绿化园林为主,必要时只可建极少量的一层北京传统形式的平房。在保护范围以东部分可建一层及局部6米以下二层的北京传统形式建筑(注:内部装修设备可采用现代化标准)。 Ⅴ2红螺寺内甬道以西地段:东至红螺寺正门甬道。东南至红螺寺外围墙。南至新建牌楼大踏步。西至距红螺寺正门甬道西边线70米的平行线。北至红螺寺保护范围。 在此范围内应维持现状,加强绿化和管理,保护竹林,不宜再添建建筑物。 Ⅴ386850部队范围内:东、南、西、北均以部队现状围墙及与围墙连接的现状坝壁、挡土墙为界。 在此地带内以维持现状建筑为准,如需添建只能建一层平房建筑。不能再扩大用地范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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