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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坛(中山公园)整体保护理念与措施的研究

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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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建中

  社稷坛是皇帝祭祀太社神、太稷神的场所,是皇权王土和国家收成的象征。北京社稷坛(中山公园)位于天安门西侧,占地面积23.8公顷。明永乐十八年(1420),按《周礼·考工记》“左祖右社”营国定制,建于阙右门之西。其规制悉如南京。清定鼎北京后,社稷坛坛制、祭祀均沿用明制。

  1914年10月10日,在北洋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主持下社稷坛被辟为公园,初称中央公园,是当时北平第一座公共园林。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社稷坛改名为中山公园。作为由明清祭坛辟建的公园,除较好地保存了祭坛等遗迹外,中山公园先后兴建了唐花坞、蕙芳园等一批园林景观景点,移建了习礼亭、青云片等名亭、名石。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社稷坛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中山公园被评为北京市第一批精品公园;200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被评为第三批国家重点公园;2011年被评为AAAA级景区。

  2017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公布,对北京城市定位、老城整体保护、中轴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都提出了新要求。社稷坛(中山公园)是北京中轴线14个遗产点之一,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社稷坛(中山公园)的价值,发挥公园的多重功能,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应当充分认识、坚持运用整体保护理念,系统梳理公园整体保护对象及保护现状,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尝试探索一条适合公园未来发展之路。

  一、整体保护理念的提出背景

  中山公园是明清坛庙园林中的杰出代表,是北京城内第一个公共园林,其历史地位和社会价值都较高。如何对这样一个有着丰厚历史底蕴的城市公园进行保护、发展和利用,是摆在相关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课题。坚持“客观、发展”的眼光是破解的方法和出路。

  坚持客观认识历史、客观认识现状是整体保护理念提出的前提。中山公园历经明、清、民国、新中国等时期,是祭坛,又是公园,这两者之间曾是有矛盾的。祭坛,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是迄今发现的人类最早的建造物之一,蕴含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过程及惧怕、敬畏与崇拜等。无论在东方或西方,最初人类对自然的敬仰之情是有着共通之处的。天、地、日、月等被赋予了拟人化的“灵魂”却又高于人类,被人类所膜拜。祭坛就是人类进行这种膜拜活动的构筑物。国家祭祀秉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国家礼制的双重影响,经历代继承与发展,是中国五千年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充分展示了古代封建帝王“皇权神授”“天人合一”的至高无上地位。国家祭祀的出现推动了祭坛建筑的衍生与祭坛园林的发展。

  公园,则是为城市居民提供室外休息、观赏、游戏、运动、娱乐,由政府或公共团体经营的市政设施,其特点在于公共性。随着1914年中央公园的开放,祭坛和公园这两个不同概念的实体结合在了一起。经过百余年的建设,坛园融合,高度统一。坛是园之根,园是坛之魂。没有社稷坛,中山公园恐怕出现不了,没有中山公园,社稷坛不可能得以保护和利用。这一观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断被提及和深化。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山公园的保护和利用是整体保护理念的基石。现在中山公园已经不是祭坛,但又不能抛开祭坛来建设和发展。一些同志一提保护就怕把公园的内容否定,一些同志一提保护就只强调祭坛的文物价值要得到认可,这两方面都只看到了中山公园的一个方面,缺乏发展的眼光。发展不能等同于盲目建设,保护不等同于拘泥规矩。整体保护理念正是发展和保护之间的最佳切合点。

  二、整体保护理念的内涵和意义

  整体保护理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强调对中山公园的文物建筑及其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协调两者的关系,使之能充分展示历史的格局和面貌,达到文物保护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求,强调除了建筑实体以外还应注重环境的保护;第二层含义强调对“明清时期”“民国时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三个层面上的主体信息进行整体保护,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主次分明、结构清晰。整体保护理念不否认后代建设者对前人的改变,但这种改变必须是有价值的,并且不影响后人对保护对象本体的认识

  上述文字摘自《中山公园总体规划》第四章和规划说明有关内容。笔者是这样理解这一段文字的:

  第一,中山公园作为坛庙园林的代表之一,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对它的保护不能只限于个别建筑实体,还应该包含建筑实体周边的环境。中国古典园林是集建筑、园艺、山水于一体的诗画园林,它反映了古代造园家自身的历史背景、学识水平,以及当时的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水平,体现了古人的自然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变化,蕴涵了儒、道、佛多种哲学思想。1982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颁布的《佛罗伦萨宪章》(The Florence Charter)中提出:“‘历史园林(Historic Gardens)指从历史或艺术角度而言民众所感兴趣的建筑和园艺构造。’鉴此,它应被看作是一古迹。”我国建设部于2002年10月1日批准、发布的《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l-2002)》提出了“历史名园(historical garden and park)”概念,即“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无论是“历史园林”还是“历史名园”,都是对园林遗产的保护性定义和称呼。历史园林强调古迹原貌的恢复和再现,注重文化内涵和历史意义的挖掘与展示。

  研究北京明清祭坛园林保护,就不得不从北京与我国祭坛发展的关系入手。自元朝建都于北京开始,国家祭祀从元、明、清时期发展完善到达顶峰,并在这一时期保存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历代国家祭祀多在都城附近举行祭祀仪式,设有固定场所。北京作为元、明、清三代古都,保存与继承了元、明、清时期完善的国家祭祀内容,成为见证历史时期祭坛与封建礼制发展的载体。祭坛也成为古都北京拥有的众多元、明、清时期历史古迹之中灿烂的瑰宝。北京祭坛园林不仅折射出我国国家祭祀文化的重要内涵,同时也闪耀着中国传统文化与礼制文明的光芒,更是世界遗产中不可多得的精神与物质财富,亦具有极高的园林价值。

  通观北京祭坛园林,保存至今的原址共七处,并具体分为九坛。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后,这些祭坛中的大部分都在原址上改建为城市公园,如中山公园等。2013年9月,北京坛庙文化研究会成立,作为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笔者有幸先后走访了天、地、日、月、先农、先蚕等祭坛园林,感受与了解到北京祭坛园林在当代保护与利用的同时,祭坛的保护不可能与其周边环境割裂,只保护一个祭坛和几组建筑,而应把有形的物质载体与无形的精神载体一同加以保护。

  祭坛园林中古建筑别具一格、内涵丰富,是研究古代祭祀制度的建筑实例。建造祭坛有统一的规划和周密的设计,形制特殊,整体性很强,其择址、形制和构件色彩具有明确的专用性。这些都应作为保护和建设中重视的因素。

  第二,不否认后代建设者对前人的改变,但这种改变必须是有价值的,并且不影响后人对保护对象本体的认识。现在有一种观点,怕被否定,认为自己做的建设都是科学的,自认为有依据,这样的观点似乎有些狭隘。前人留下的园林、山水、建筑经过了上百年的演变,有着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后人的改变应建立在对前人理解、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整体保护理念强调不否认后人的改变,但这种改变不能影响到后人对前人所作的认识。整体性保护原则尊重、理解各个历史时期的改变,但改变本身应不影响人们对文物本体本来面目的认知,且这样的改变是有价值的。

  三、社稷坛(中山公园)整体保护现状分析

  我们调研收集了园内驻园单位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古建保护等方面现状资料百余份;先后4次组织园内实地调研,拍摄照片600余幅;通过座谈结合走访的形式,实地调研天坛公园、地坛公园、日坛公园等单位文物保护、绿化养护、综合管理等方面情况,拍摄照片近300幅,并收集整理调研资料10余份(册);收集法律法规类、文件类及文献类资料60余份。

  经过查阅现存资料,多次调查社稷坛(中山公园)内文物建筑及历史遗存保存质量现状、实际使用情况,并依据《实施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遗产公约指南》《北京文件》等文件内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估,完成《北京社稷坛(中山公园)保护现状评估报告》。

  城市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健全生态、美化环境、防灾减灾传播文化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绿化用地。中山公园作为城市公园,这一职能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北京市民;同时,社稷坛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吸引了一部分外地游客。为摸清公园作用发挥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到问题形成的核心原因,2017年6月至7月,组织专人对公园标牌、座椅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现场调研;8月至9月,先后5次在不同时段、园内不同地区随机选取不同年龄的游客,发放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共计发放问卷1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5份。经调查统计:

  在“来园游客对公园哪一个景点印象深刻”的调查中,回答五色土祭坛的占比38%,中山音乐堂的占比34.3%,其他如保卫和平坊、怡乐厅等景点分别占比不足10%。在游客印象中,认为中山公园以孙中山先生纪念文化最为闻名的占总调查人数的60%,认为以明清社稷祭祀文化最为闻名的仅占总调查人数的21.9%。在关于游客最喜爱的展览类型的调查中,则以绿植花卉类为主,占到总调查人数的73.3%,对于公园历史沿革类展览感兴趣的游客仅占比不足22%。从分析看,公园核心文化由于历史原因逐步淡化,历史风貌不够清晰,社稷文化展示特点不够鲜明。

  中山公园因地处天安门地区,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北京市民及外埠游客最方便参观的景点,但是随着城市交通的更加便利,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周末自驾游、短途游,甚至“双城生活”的出现,加之公园周边公共交通情况变化(南门外有地铁及公交线路,西门外仅一条公交线路,东门外无公交线路,且三个门区均无公共停车场),且公园周边已无居民,使固定游客群减少。通过游客抽样调查发现,偶尔或首次来园参观的游客占比为85.7%,其中主要目的为游览故宫、天安门等,来园只是路过的游客占比为74.3%。从分析看,区位环境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已经成为直接导致游客游览需求下降的重要因素,公园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其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四、社稷坛(中山公园)实施整体保护措施的思考

  (一)社稷坛(中山公园)整体保护目标

  社稷坛(中山公园)作为北京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其明清时期文化遗产价值是最高的。与之对应的,这一时期的文化遗产价值载体的保护要求最严格,需遵照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要求实施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

  社稷坛(中山公园)位于长安街、中轴线,是首都政务、文化核心区中重要节点。首先,公园要为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保障。其次,中山公园核心文化品牌是社稷文化,历史名园的特色主要应集中体现在明清社稷坛时期。再次,充分发挥公园绿地生态价值,改善微环境,为游客提供优美、优质的城市园林。

  社稷坛(中山公园)拥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生态、社会等多重价值,是具有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公共教育、服务首都政治活动、纪念孙中山先生、游览游憩等多重功能的历史名园。其保护工作目标是:社稷坛(中山公园)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逐步实现,尽可能恢复社稷坛历史格局,继续挖掘、呈现中山(中央)公园历史和文化价值,展现近现代北京城市发展脉络。

  (二)社稷坛(中山公园)整体保护策略

  1.文物及其环境保护

  按照评估结论,依据文物保护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对社稷坛(中山公园)所有遗产价值载体实施保护。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干预,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建立文物预防性、周期性保护常态化机制。加强日常保养,预防灾害侵袭。提升馆藏、露陈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2.景观环境整治

  开展内坛景观综合整治。采取逐步将绿化重点外迁,精细化管理植物,降低植物高度,压缩密度,使得内坛尽可能靠近历史原貌。达到植物、建筑和谐,南、东、西坛门至祭坛三条视觉景观通廊建立良好的对视关系。外坛则延续民国时期的山水格局,运用园林植物色彩、形态、生态的搭配,结合夜景照明等多种手段,按照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的特色,合理选择观花观叶植物,创造宜人的园林植物景观。

  3.文化资源展示

  充分挖掘、深入研究、有效展示北京社稷坛(中山公园)各个历史时期文化、艺术、社会价值,充分展示其精神内涵和哲学思想。继续做好兰花等优秀品种引种繁殖,丰富公园传统花卉品种和数量,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现有展览品质,突出特色,提升品位。

  (三)社稷坛(中山公园)整体保护措施建议

  遵循整体保护原则,基于保护策略研究结论,分别从文物及其环境保护、公园景观环境、文化价值展示三个方面,对社稷坛(中山公园)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1.文物及其环境保护措施

  社稷坛(中山公园)文物保护对象包括所有的价值载体,按照不同历史时期划分为三个重点:明清社稷坛为保护的第一重点,它包括了社稷坛礼制建筑群、社稷坛祭祀空间布局、附属纪念物及古树名木,要按照“北京中轴线”申遗提出的保护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民国时期文物遗存为保护的第二个重点,范围与中山公园现状范围基本一致,文物遗存分布集中在内坛墙与外坛墙之间,包括建筑、园林和附属纪念物;新中国成立后的物质遗存为保护的第三个重点,包括1949年后建造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园林建筑及其环境和附属纪念物。

  2.景观环境整治措施

  内坛景观应重点突出社稷坛礼制空间序列及轴线,以保护延续内坛历史景观为改造目标;保留新中国成立后新建愉园、蕙芳园并进行适当调整,改造提升其景观环境,使之与内坛区域的整体氛围和谐统一。

  外坛区域应延续“依坛造景”的营建原则,并提高景观观赏性。在整理、保存并展示1914年后作为公园营建的重要建筑及园林景观基础上,保养维护水榭、唐花坞、来今雨轩旧址、董事会旧址等民国建筑集中区域景观。改建景区,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注重设计细节以人为本,统筹景区建筑、植被及服务设施。要加大古树保护力度。

  3.文化资源展示措施

  通过有效手段真实并完整地展示中山公园三个历史时期的文物及文化资源和价值,阐释三个时期相互叠加的文化价值之间的关联,使游客能够全面了解中山公园各时期的资源和价值。

  社稷坛(中山公园)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是反映中华民族农耕文明,展示北京古都历史文化脉络的一个截面。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文化资源层层叠加,且每一个时期的文化资源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并共同构成了社稷坛(中山公园)的价值主体,其建设过程本身即是文化的延续与传承。如何在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中轴线申遗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理解把握社稷坛(中山公园)的文化价值、遗产价值,将一个完整的社稷坛交给下一个600年,对中山公园管理处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①亚白杨:《北京社稷坛建筑研究》,天津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中山公园总体规划(2017—2035)》《社稷坛(中山公园)文物保护规划(2017—2035)》。

  ③《佛罗伦萨宪章》,1982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颁布。

  ④《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l-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0月11日公布。

  (作者单位: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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