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
文物展览审核手续 |
2、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
3、审批对象 |
法人 |
4、实施机关 |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
5、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预约办理) |
6、办理方式 |
网上申请 |
7、办理地点 |
预约 |
8、办理流程 |
1、申报人须提供有效展览备案或批复文件,并登陆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电话确认申报成功。 2、申请人须携带邀请函,查验文物清册,复进(出)境查验还需携带之前开具的交由申报单位留存的临时出(入)境证明来我所预约查验时间和地点。 3、预约成功后,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确认。 |
9、审查内容 |
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办理物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
10、审查标准 |
材料真实有效,办理物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
11、批准形式 |
办理完成后向办理对象发送文物临时进境展览证明/文物临时进境展览复出境证明/文物临时出境证明/文物临时出境展览复进境证明 |
12、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13、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北京市文物局专家组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内) |
14、网上申报平台 |
http://gl.ncha.gov.cn/ |
15、咨询电话 |
010-64014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