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进境及复出境手续,携运人均需登陆国家文物进出境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电话确认申报成功并预约办理时间。携运人必须按预约时间办理手续,临时进境登记须携带关封完好的申报文物、海关申报单以及携运人报关所用证件;复出境须携带标签完好的申报文物、文物临时进境审核登记表以及携运人报关所用证件。对于涉嫌非法来源的申报文物(包括出土文物,被盗走私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临时进境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0】749号),需携运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文物临时进境手续。咨询电话:010-6401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