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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支持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局属各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工办发〔2018〕15号),结合局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经费预算,现将局工会2018年重点支持基层职工之家建设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础条件
  1.根据市总工会和局工会关于提升建家品质的要求,对原达标的职工之家进行升级改造。
  2.基层单位党政领导按照新时代职工队伍建设和党建带工建的总体设计,对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提出高标准。
  3.有条件的局属单位,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业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文化特点和职工需求,建设职工满意、环境优雅、特色突出、设施齐全、一家多用的职工之家,促进职工之家建设实用化、规范化、品牌化,增强职工对“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工会凝聚职工的主导意识。
  二、申报程序及审议
  1.有意向申请局工会重点支持建家提升项目的基层工会,须提出职工之家建设项目提升标准,经本单位党政会议研究同意,并给予职工之家建设经费支持。
  2.基层工会向局工会提出建家经费申请。
  3.局工会常委会或组建建家审查委员会审议确认。
  4.局工会拨付基层工会建家经费。
  5.局工会常委或建家审查委员会组织验收。
  三、建设及奖励
  1.局工会重点给予2-3家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提升项目,经费不少于3万元。
  2.建议有条件的单位,自行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提升工作。
  3.局工会根据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向市总申报建家评比。
  4.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总给予验收合格的示范职工之家10万元资金支持。
  5.局工会于四季度开展基层职工之家建设新一轮评比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是工会组织进一步增强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具体要求,是直接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落实“党建带工建”的具体措施。是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工作的抓手。
  2.加强领导。局属各工会要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重视、行政支持、工会落实、职工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建家标准,提高职工之家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推荐全国、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的评比工作。
  3.扎实推进。局属各工会要在原有建家水平上,围绕本单位和职工所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思路,把职工之家工作做得更具体、更扎实、更深入、更具活力;把职工之家打造成职工的暖心驿站,让职工享有更多获得感;让“家”的氛围感染每一名职工,从而激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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