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工会: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工 互助互济事业,增强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要求,着眼于为职工提供坚实可靠的经济互助保障,切实为职工 排忧解难,更好的服务于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降低职工因患病产生高额费用而带来的生活困难的 风 险,2015年,局工会结合文物局机关和系统单位职工队伍实际,经局工会第三届第七次常委扩大会认真研究 ,继续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2015年在原有为职工办理的重大疾病险和女工特殊疾病险之外,准 备为职工办理住院保费及住院津贴互助保险。住院保费互助险每年交纳56元,住院津贴互助险每年交纳60 元,合计每年交纳116元保费。经局工会三届七次常委扩大会研究,局工会为每位职工支付70元,基层单位 工会为每位职工支付30元,个人交纳16元。
请各基层单位工会,仔细阅读和掌握 附件2、附件3 细则,向职工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按照自 愿原则,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互助保险。
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职工是否办理此险种及表格(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局工会。
局工会电子邮箱:wwjgh@sina.cn
联系电话:6404,1659
联系人:崔真
附件2: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