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第二轮续修文物志大事记
2010年
4月20日,市文物局史志办就“关于新职责、新工作、新概念的入志问题”与其他委办局修志单位进行了交流。
6月初,文物局研究确定了《文物志》第二轮修志编委会,由孔繁峙局长担任编委会主任,资料中心陈晓苏主任担任编委会副主任兼修志编委会办公室主任、主编。各部门负责人为编委会委员。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文物志》编委会及编纂机构人员的名单已报送至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备案。
6月29日,市文物局史志办公室召开第二轮修志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文物志启动第二轮修志要进行的准备工作。经商讨确定,近期的工作任务为草拟第二轮《文物志》的提纲及体例:既要全面反映自第一轮志书时间下限以来文物事业的成就,又要体现文物局各处室业务工作的特色。
7 月9日《文物志》副主编李剑波正式参加修志工作。同日,总编室成员共同讨论,对《文物志》编写体例进行了两次修改,以更加全面反映北京文物事业的成就,并体现文物局各处室业务工作的特色。经过修改后的《文物志》编写体例将由总编室成员分别与各相关处室联系征求修改意见。
8月30日《文物志》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主要由《文物志》总编室对第二轮《文物志》的写作提纲(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写作提纲经过此前的反复讨论与修改、调整,已经较为充实,全书篇目共计9篇,并设综述与附录等内容。并决定由总编室成员分别与局各处室联系征求修改意见。
9月7日,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指导处运子微处长及相关业务人员来到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志办公室,调研第二轮《北京志•文物志》编纂工作进展情况,并与文物志办公室陈晓苏主任进行座谈。陈晓苏主任介绍了文物志第二轮修志的工作情况,即文物志编委会的确定、篇目设定、修志机构及人员的设定等。
由于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常年坚持编辑出版《北京文物年鉴》、《北京文博》及《北京文物报》等,给修志的资料收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运子微处长对文物志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情况给予肯定,并就资料收集的种类、第二轮志书如何与第一轮志书更好地衔接以及写作提纲的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月27日至28日参加北京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座谈会,并与参会的各修志单位进行地方志资料工作的交流。
12月16日,北京市文物局史志办公室召开例会,讨论《文物志》第二轮修志的写作体例问题。会议主要就北京市地方志办主编培训中提出的写作体例问题进行研讨,包括撰写大事记和资料长编及第二轮志书内容要与第一轮衔接等问题。
2011年
2月12日,史志办公室按要求向市地方志办报送《文物志》2010年工作总结。
2月16至17日,史志办公室开会讨论王铁鹏主任做《北京市地方志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讨论贯彻本年的重点任务:一是抓好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做好篇目论证,三是业务培训,四是适度推进试写。
2月22-23日,史志办公室填写北京市地方志学会团体会员换届登记表并寄送给北京市地方志学会。史志办公室讨论根据编委会各位委员的修改意见而修订的《续修文物志章节篇目》,并形成定稿;部署资料收集工作,制定约稿机制,以进一步推进续修《文物志》工作。
2月24日,史志办公室向主管局领导请示将《续修文物志章节篇目》报送市地方志办备案。同时拟定续修《文物志》2011年工作计划(草稿)。
4月,制定续修文物志的修志工作机制包括修志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向文物局领导上报文物志修志工作机制和完善后的《续修文物志篇目》。
5月3日,向文物局领导上报的关于续修《文物志》工作机制的请示获得批复,局领导批示,要求史志办公室做好时间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准备,上局务会讨论确定。
5月4日至24日,按照局领导的批示,史志办公室拟定了续修《文物志》工作安排时间计划表、各撰稿单位写作任务表、撰稿人登记表。
5月30日,文物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续修《文物志》篇章节目以及续修《文物志》的工作机制、工作安排时间计划表、各撰稿单位写作任务表、撰稿人登记表等文件。并下发至到会的各撰稿单位,由各撰稿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计划表开展相关工作,并强调尽快确定撰稿人名单,在6月10前反馈至史志办公室。
6月2日 确定了撰稿人名单。
6月11-15日对撰稿人进行修志业务培训的筹备工作。计划邀请市志办专家谭烈飞副主任及运子微处长为撰稿人讲授“地方志的体例规范、撰写的要求”、“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使用”等内容。
6月23日 开设“北京文物志”专题网站的筹备工作。并收集《文物志》第一轮五部志书的电子版。网站已经设计好网页架构并准备设计程序。
7月(一)总结《文物志》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侧重总结工作思路和经验,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
(二)配合图书资料中心保管部完成了所藏录像带档案资料的转录光盘工作。转录工作整理了图书资料中心所藏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文物局有关工作会议、博物馆开放与展览、考古发掘现场及文物精华等档案资料的录像带,共计150余盒,将影像信息采集为电子数据,并转录成光盘存储,为文物志工作收集了重要的影像资料。
(三)继续修改完善“北京文物志”专题网站的网页设计工作,并收集网站各项资料的电子数据。
8月(一) 按照市志办反馈的修改意见,继续修改续修《文物志》篇目,使篇目涵盖篇、章、节三级标题,篇题更加突出文博事业的特色,章题进一步提炼概括,节题有所增加。
(二)与局信息中心合作,继续修改《北京文物志》专题网站。
解决一轮志书在线阅读的技术问题。
9月(21日 )市文物局史志办公室组织召开续修《文物志》撰稿人培训会议。邀请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谭烈飞做了题为《志稿撰写》的讲座。8个修志的撰稿人均参加。
会上文物局史志办公室陈晓苏主任介绍了续修《文物志》编纂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编纂进度提出了具体安排。
10月 “北京文物志”专题网页在北京市文物局网站首页正式上线。与此前网页开通时只有输入网页地址才能浏览网页相比,此次正式上线后,专题网页在文物局网站首页的滚动专题、飘窗和相关链接等位置都可以直接点击,可以使网页浏览者更加便捷地看到“北京文物志”专题网页。专题的内容包括通知公告、史志信息、修志文件、一轮志书四个栏目。
11月 史志办公室根据续修《文物志》试写工作安排,向各撰稿单位布置试写稿。
12月 按照文物局安排完成《北京志•文物志》2011年度编纂工作总结。
2012年
1月上旬 将文物局《北京志•文物志》2011年度编纂工作总结,交至北京市地方志办。总结主要概括了2011年续修《文物志》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工作的主要经验或创新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读志用志情况、2012年工作安排等项内容。
1月17-23日 史志办向各撰稿单位收集试写稿。史志办根据各撰稿单位的试写稿件,针对稿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计划与撰稿人沟通进行初步修改。
2月15日 文物局史志办组织主编开始审阅续修《文物志》试写稿。
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政策法规处、考古科研处、文物市场处、文物研究所等撰稿单位已经交稿。史志办汇总试写稿件后,由主编、副主编进行审阅,按照志书撰写的体例和要求及史志办讨论确定的《续修<文物志>撰稿行文规范》,对稿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计划审稿完毕之后与撰稿人沟通进行初步修改。
2月25日,文物局史志办公室着手整理续修《文物志》大事记。大事记主要对2001年至2010年10年间北京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大事、要事、新事进行提要式记述。资料来源主要是2001年至2010年出版的各期《北京文博》中的“北京市文物局各季度文博事业大事记”、《北京文物博物馆事业纪事(1979-2006)》、2008年至2011年出版的《北京文物年鉴》等内容。
2月23日,史志办召开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续修《文物志》试写稿件存在的问题。会议由主编、副主编对每一篇试写稿提出审稿意见,并进行讨论。经过逐篇讨论,认为试写稿中存在着缺乏具体工作事例、资料缺乏归纳整理、内容详略不当、资料收集不全面等问题。会议决定,尽快将审稿意见形成书面文字,并将分别与每一位撰稿人当面沟通交流,以便修改。
3月21日,文物局史志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布置续修《文物志》的撰稿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由4月至6月,写作任务为每篇至少完成三章内容的撰写,第二阶段由7月至10月,写作任务为完成剩余的全部稿件。工作计划中还制订了催交稿等各项机制。
3月23日及29日,文物局史志办分两次组织续修《文物志》撰稿人座谈,由主编对试写稿的点评与交流。座谈采取与每一位撰稿人分别交流的方式,主要从资料收集范围途径、资料整理与归纳、志书撰写要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并向撰稿人公布了史志办今年的工作计划,布置了续修《文物志》的写作任务,要求撰稿人近期内根据修改意见对试写稿做出修改,并能尽快全面展开正式撰写工作。
3月26日至28日,文物局史志办与市地方志办联系,计划于4月召开撰稿人培训会议,邀请市志办专家为续修《文物志》撰稿人讲授关于志稿撰写的具体要求。培训初步拟定于4月下旬召开。
4月9日,文物局史志办公室就续修《文物志》篇目中的“文物考古”一篇的篇目向市文物研究所的齐心、赵福生两位专家征求意见。
4月13日参加北京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暨“双先”表彰大会,听取了郭金龙市长对北京市地方志工作提出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以及《北京志》主编段柄仁同志题为《北京市地方志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安排意见》的工作报告,会后,召开会议要求按照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实施措施。
4月26日,文物局史志办报名参加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地方志学会年鉴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第一届北京市年鉴编校质量评比”,推荐参评的年鉴为《2011北京文物年鉴》。 4月底,经过近一个月的修改,续修《文物志》撰稿人陆续将修改后的试写稿交至文物局史志办,总编室对修改稿进行审阅。
5月初,文物局史志办已经将第一轮所修《文物志》电子版登陆文物局官方网站,以备社会各界查阅。
5月3日—10日,《文物志》试写样稿已经按照文物局史志办的审稿意见进行修改,文物局史志办认为大部分修改稿合格,并对修改比较好的“文物流通”篇的第二节“文物拍卖”的作者提出表扬。目前,《文物志》共计9篇,其中6篇撰写样稿,约占全部70%.
5月12日,文物局史志办对试写样稿经修改通过的撰稿人布置全面展开正式撰写工作。
5月14—15日,参加北京市地方志学会2012年会议。地方志学会会议提出,各修志单位应注重修志理论的研究,尤其注重修志人员的素质提高和培训工作,会上交流了《注释与地方志书编纂》等学术论文,讨论了《北京地方志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
会后,文物局史志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提出在续修《文物志》写作中要注意的问题:一是重视注释工作,即资料来源要注明出处,对文博行业特有的专有名词要作解释;二是写作中要注意图片资料的收集。以上几点内容史志办已在“北京文物志”专题网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向《文物志》各撰稿单位发出通知。
6月初,文物局局长要求文物局史志办作2012年上半年撰修《文物志》工作总结,以了解修志进度及存在问题。
史志办于6月2日写出总结,总结回顾了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试写样稿率达70%,史志办对样稿逐篇讨论讲评,归纳不足,并分别与每一位撰稿人当面沟通交流。继续完善了《文物志》篇、章、节的设置。此外,史志办还系统地学习了许多专家对方志理论的阐述。
6月10—12日,在文物局史志办督促下,没有完成试写样稿的“文物行政管理”篇撰稿人已积极提交试写样稿。“文物安全与监察执法”篇也提交了大量材料,并初步试写样稿。至此,《文物志》已完成约90%的试写样稿工作。
6月下旬 鉴于全面正式撰写工作已经开始,文物局史志办决定进一步做好指导工作,于是,对已完成修改的试写样稿再次审读,发现问题还是很多:1. 撰稿人在收集资料上不齐全,能找到那年材料就写那年,没有修志划定的时间上下限概念;2.修志的概念没有明确,导致对修志体例把握不准确,不知如何利用材料,如文物考古修复技术发展写成了文物考古修复技术操作规程。另外,行文也还欠规范。3. 撰稿人只试写某篇某节样稿,其他部分正式撰写不是换人,就是材料生疏或不全,而且撰稿人都是各处室新来仅三年的同志,对以前情况不熟悉。
7月初 研读新交的试写样稿。
增加续修《文物志》的撰稿人。北京古代建筑研究所和北京出入境文物鉴定所选定撰稿人,分别承担“古建筑保护与修缮”和“文物出入境管理”的撰写。
7月24日参加北京市地方志修志指导处召开的“做好文化部类志书编纂工作”的各志主编会议。会上主要汇报试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听取王铁鹏、谭烈飞主任及运子微处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在2012年底交出续修《文物志》的初稿。
7月31日,邀请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修志指导处,来文物局对参与续修《文物志》的撰稿人进行培训指导。培训课上,运子微处长用文物局修志样稿举例,生动具体地讲授关于“资料选用与志稿撰写”的要求。指导处的两位责审就《文物志》样稿之一的“文物考古篇•墓葬”和“文物流通篇•拍卖”进行详细分析,肯定其中有的资料运用到位、叙述精炼准确,符合志书撰写要求。更多的是指出在撰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培训课后,着手修改“续修《文物志》篇章节目初稿”,一是完善修志内容,调整设置不合理的章节,如文物考古篇第三章已重新设立章节题目。此项工作于八月继续进行。二是修改北京市地方志指导处培训时指出的不妥之处。
8月13日 文物局在局办公会议上讨论并听取续修《文物志》的工作进度汇报。资料中心主任兼《文物志》主编陈晓苏在局办公会议上详细汇报了文物局史志办续修《文物志》的工作总结及进展,并传达了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对修志进度的要求“2012年底之前撰写出续修《文物志》的初稿”。孔繁峙局长在听取汇报、得知各处室撰写稿件的情况后,提出三点意见:
1.各处室要重视修志工作,加快收集资料、提高撰稿积极性,为了把握撰稿进度,争取9月份就修志撰稿情况再次提交局办公会议讨论。2. 各处室承担的撰写续修《文物志》稿件的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3.考虑到各处室本职工作繁忙,所承担的撰写《文物志》稿件工作大部分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建议适当提高稿费。
在局办公会议的促进下,《文物志》撰稿速度加快。再次布置《文物志》初稿完成时间。
8月22日 修改《文物志》篇章节的设置、调整《文物志》篇目。修改《文物志》篇章节的设置是为了完善修志内容,精炼章和节的标题,使之符合修志的要求。如《文物考古篇》第四章在征求意见后改为“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技术”,下设“第一节 文物信息提取、第二节 文物保护措施、第三节 分析古代遗存”。修改后题目既符合志书要求,更真实反映考古现场文物处理情况。
9月13、14日参加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地方志学会举办的“研讨第一轮修志的经验与不足,促进第二轮修志”的会议。会上,宣读了文物局史志办陈晓苏的论文《续修文物志篇目设计的几点思考》,听取专家针对论文点评,他们肯定我们论文对第一轮文物志研读有理论深度,赞同续修文物志篇目设计思路、尤其是赞同续修重点放在文物事业新发展新创办事物上,同时有专家提出建议:希望补充流失海外文物及文革对文物的破坏等,商榷对第一轮文物志约70%不再续修是否合适?
会后,我们认真讨论了市地方志办公室及专家意见,分析续修《文物志》篇章节的设计的合理性。通过讨论,认为结合文物工作实际及文物事业的新发展设计文物志篇目是科学的、基本正确的;同时也对不符合修志要求的个别篇目做了调整,主要调整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流通等篇。
10月17日 指导“文物安全与执法篇”修改试写样稿,当面交流如何运用搜集到的资料,讨论了事件记述详与略的关系、及什么情况下用表格概括内容等。目前,文物局史志办已对全部样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10月20—30日 督促检查续修《文物志》初稿的撰写情况, 距离年底还有2个月,撰写进度参差不齐,但都积极展开写作:《文物志》共分8篇,其中有七篇(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科研、文物流通、文物法制建设、文物安全与执法等)资料搜集较齐全,12月底可以完成初稿,约占《文物志》95%。
11月2—15日 用半个月时间督促检查续修《文物志》初稿的撰写情况。已逐一与每篇撰稿人沟通,进度略有参差,有的章节本月底已完成可送有关业务负责人审定,如文物出入境鉴定部分;古代建筑研究所系最近参加文物保护部分内容撰写,也保证12月底拿出初稿。
19—23日 按照文物局统一布置,完成了局史志办2012年的工作总结及制定2013年的具体工作思路及措施。
文物局史志办
20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