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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年05月1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文物志》各修志单位:
续修《文物志》工作目前已进入全面撰写阶段。请各单位撰稿人在写作中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重视注释工作,即资料来源要注明出处;
二、对文博行业特有的专有名词要解释说明其内容;
三、写作中要注意图片资料的收集。
今后在写作过程中如果接到北京市地方志办的其他写作要求,我们将及时向各修志单位通知。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文物局史志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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