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实施长城修缮工程定额及其他取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字号:        

京文物〔2018〕198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文物保护工程特别是长城等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的需要,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了《长城修缮工程定额编制研究报告》,经商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审计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长城等古建筑修缮工程的计价需要,通过专家论证及工程现场的科学测算,市住建委于2017年4月10日发布了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京建发〔2017〕138号),共补充了43项定额子目。

  二、关于长城修缮工程中出现的费用:(一)上山人工降效费,通过专家论证及工程现场的科学测算,其取费标准为工程总概算的4%。(二)材料、设备上山运输费,其取费标准见附件。

  三、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支出项目,建议比照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

  本标准可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长城修缮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投标报价、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及办理竣工结算等参照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长城定额研究项目材料、设备上山运输费用取费标准表

  北京市文物局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64017650)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1号楼
  • 电  话:010-55529932
主办:北京市文物局 承办: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 网站备案:京ICP备0508357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