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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皇姑寺的明代敕谕碑

日期:2019年10月1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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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姑寺(显应寺)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石景山区西黄村。皇姑寺从明代创建至今已存在了五个多世纪之久,格局虽不完整,然而寺庙源流起伏跌宕,曲折离奇,与明清皇家宫廷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当时影响非常大,属于名闻遐迩的京城大庙。

  皇姑寺始建于明正统年间,原称黄村寺,吕尼私建。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御驾亲征蒙古也先,期间寺主吕尼多次救护英宗。英宗复辟后,封吕尼为御妹,念其有功,于天顺年间扩建黄村寺,敕赐顺天保明寺,简称保明寺,民间因此称皇姑寺。皇姑寺明时规模宏大,有中、东、西三路,庙产多达六顷七十六亩。

  

  皇姑寺(显应寺)现状

  《帝京景物略》记载,明英宗曾赐资扩建黄村寺,并赐给皇姑寺寺额(敕赐顺天保明寺)、三道手敕,此后皇姑寺的名称出现。其后,宪宗、孝宗认可了英宗的做法,还特意颁布了敕谕,嘉靖四年(1525)二月的《敕赐顺天保明寺碑记》中有追溯记载。其中宪宗敕谕的旨意与弘治十二年(1499)孝宗的敕谕内容如出一辙,为享有蠲免钱粮等特权的御敕,且特意声明是“仍颁敕护持之”,与弘治皇帝敕谕碑文中“今仍与其徒弟女僧杨氏居住管业,颁敕护持之”的意思相近。一个“仍”字涵盖了二者都是因袭先帝的意思,表示宪宗皇帝是继承其皇父英宗的衣钵、孝宗皇帝是继承乃父宪宗皇帝的遗志未加改变而已,弘治《敕谕》只是增加了女僧杨氏继承的内容。这通碑中还包含另外两道圣旨,一是“先□司礼监太监陈公于弘治十一年十二月初八日,传奉孝宗皇帝□旨,黄村寺已故道姑吕氏,置买地土并路北两处房屋,还都赏与他徒弟杨氏妙金等管业,该衙门知道,钦此”。二是“又该司礼监太监李荣,于弘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传奉:‘孝宗皇帝圣旨,黄村寺已故女僧吕氏□□寺额,□还与□徒弟女僧杨氏,该衙门知道,钦此’”!不足一年时间,孝宗给皇姑寺颁发三道圣旨,充分证明孝宗对皇姑寺的重视与保护更胜一筹。

  明孝宗即位后,以“孝”治天下,对乃祖、乃父留下的诸样事务均加以继承,他颁布敕谕蠲免皇姑寺钱粮、让女僧杨氏管理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足见其对祖先的敬重。此道敕谕已经不存,但根据弘治皇帝敕谕树立在皇姑寺的敕谕碑却存在了400多年,1958年文物普查时还在,北京图书馆留有拓片。

  

  明弘治十二年敕谕碑拓片

  碑额篆书“敕谕”二字,碑文正书10行185字,每行2—24字不等;落款“弘治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识以“敕命之宝”,刻在落款“十二”两字左右两边,每边各两个,也是正书。碑文内容主要为:强调了佛教的教化作用,又声明黄村女僧吕尼建寺、庙产六顷七十六亩,曾得到皇帝赐额、蠲免地亩粮草,现传给其徒弟女僧杨氏居住管业,继续颁敕护持,戒敕诸色人等不得侵占毁坏,违者不宥,等等。以皇帝圣旨的形式,给皇姑寺以最大、最权威的保护。

  即便如此,皇姑寺在毁佛佞道的嘉靖年间差点被毁,两宫皇太后联手出面保住了皇姑寺,并于嘉靖十二年(1533)翻铸了天顺六年(1462)的黄村寺铜钟。到了隆庆六年(1572),皇姑寺又得到万历皇帝生母和众多贵族官僚、太监等的大力保护,集体铸钟支持。终明一朝,皇姑寺受到皇室多次眷顾,得以幸存(关于这段历史,参见拙文《京西皇姑寺历史沿革考》,发表于《北京文博文丛》2016年第3辑)。

  清初皇姑寺毁于大火,康熙五十年(1711)朝廷出资重修,改称敕建显应寺,简称显应寺,民间仍称皇姑寺。康熙除了出资、赐名外,还御制寺额、碑文、对联若干,对皇姑寺推崇备至,甚至作为平时游览西山的临时行宫,皇姑寺又得到了清王朝的重点保护。

  清末民国时期皇姑寺曾有庙会,香火鼎盛,亦是京西游览胜地,名贯全国。

  皇姑寺现仅存中路建筑,山门殿、观音殿、老祖殿、西配殿、东过街楼、西阁楼、药师殿、碉楼等古建近年得到多次修复,焕然一新。

  (苗天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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