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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内府本的官方翻刻考述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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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甲良

  有清一代,清内府刻书不辍,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是通过典籍的编纂,宣传其皇权政治的合法性。清朝诸帝,不遗余力扩大内府图书的影响。但仅靠内府刊刻的图书,难以满足需求。为此,清政府往往采用请印与翻刻等方式加强内府图书的流通以扩大影响。请印是自行出资请官府代为刷印某书,翻刻乃是以内府本为底本进行重新刊印。翻刻的主体有内府本身、地方政府机构、官书局、私家及书坊等。书坊翻刻,逐利为上,所翻刻的大多乃市场所需,一般质量较差,本文暂不予探讨。官方翻刻则和内府刻本一脉相承,构建成为整个社会的思想舆论阵地,在内府翻刻流通方面占据重要的地位。

  一、内府翻刻内府本

  清代统治者注重刊刻儒家学说、编纂劝善书籍以教化士民,所以经典钦定著作屡屡被翻刻颁发。如顺治十二年(1655) 顺治帝编纂的《御制劝善要言》不分卷(图一),后朝道光、咸丰、光绪皆有翻刻(图二)。内府刷印图书时间如相近则还可能利用旧书版重印。但顺治到光绪相隔年代久远,顺治书版即便存至光绪也难堪敷用,而同治八年(1869)的大火把武英殿存贮书版焚烧殆尽。所以光绪时的《御制劝善要言》必是重新翻刻印刷。清初急于颁布向善书籍,教化人心以维系统治,但限于时间和自身财力等因素,也往往修补前朝书版予以印刷。如康熙二十二年(1683)王士祯上《请修经史刻版疏》:

  图一 顺治十二年内府刻满汉合璧本《御制劝善要言》

  窃惟列圣道法之传莫备于经,历代治乱之迹莫详于史,古帝王内圣外王之学,不外经史而毕具矣。我皇帝聪明天纵,宵旰不遑,犹日御讲筵,研精经史,又以刊刻经书讲义颁赐诸臣,典学之勤,二帝三王蔑以尚矣。查明代南北两雍,皆有《十三经注疏》《二十一史》刻版。今南监版存否完缺,久不可知。惟国学所藏原版,庋置御书楼,此版一修于前朝万历三十年,再修于崇祯十二年,自本朝定鼎迄今四十余载,漫漶残缺,殆不可读。所宜及时修版,庶几事少功倍,伏乞敕下部议,查其急宜修补者,早为鸠工,俾刓缺悉为完书,亦仰裨益圣朝文教之一端也。

  图二 咸丰朝翻刻内府满汉合璧本《御制劝善要言》

  此疏得康熙首肯,并谕民间如用国子监书版者听其使用。文中提到的《十三经注疏》的书版,故宫还存有六千余块。经再三核验,所存书版有挖补、铲削痕迹,个别书版有“万历”款,书版版式虽大体一致,但材质、形状、刊刻方式都有不同。书版版心是“康熙二十五年重修”,乃是挖掉原版心内容嵌入的。再查《十三经注疏》有万历十四年(1586)刻本。对照万历款,此次刊刻应是挖掉原书版“万历十四年刊”换成“康熙二十五年重修”的。上文提到的《二十一史》也是如此情况,挖改痕迹明显。万历二十三年(1595)至三十四年(1606)北京国子监据南监本《二十一史》翻刻。经核对北监本《二十一史》版式与故宫所藏书版版式完全一样,皆为半版十行,行二十一字, 小字双行同。而书版上面有“康熙二十五年重修”字样,应也是利用明代书版补刻而成。

  二、地方政府翻刻内府本

  清颁发地方内府本令其翻刻以流布成常态,尤其在康熙十九年(1680)武英殿修书处成立后,随着内府刻书能力的增强,所刊刻的内府本大为增多,颁发范围更广,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颁发机制。乾隆七年(1742)奏准:“武英殿所贮书籍,凡各衙门官员欲买者,由本衙门给咨、齐银,到日即行给发;非现任人员及军民等人欲买者,也准予给发,由翰林院给咨、齐银办理。武英殿所贮书版,亦听官员人等刷印。以后,每刻得新书,于呈样之日,即将应否听其刷印请旨,永著为例。” 至乾隆七年,将内府本颁发翻刻固定为制度。内府本颁发的对象主要是中央六部、各监院、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和寺庙等。颁发数量最大的是经史、律例、上谕,以及历法等日用类殿本。内府本颁发的目的一是为各级政府施政提供参考,如律令类图书上谕、《大清律例》及各部则例等书;二是供各省书院、学堂、寺庙等的学子及僧侣学习。清廷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颁发图书以维系、加强统治。乾隆三年(1738)谕:“将圣祖仁皇帝御刊经史诸书,颁发各省布政司,敬谨刊刻,准人刷印,并听坊间刷卖。原欲士子人人诵习,以广教泽也……”以广教泽乃是统治者颁发图书翻刻的主要目的。颁发的对象一般都负有翻刻内府本流布的重任,各省布政司首当其冲,是翻刻内府本的主要机构。如乾隆三年谕:“我皇祖御纂经书多种,绍前圣之心法,集先儒之大成,已命各省布政司敬谨刊刻,听人印刷,并准坊间翻刻广行……”光绪三年(1877)议准:“圣祖仁皇帝《御纂日讲四书解义》,每省各颁一部。令该布政使刊刻,招谕坊贾人等刷印鬻售,广为流布。” 类似记载屡屡见诸史料,可见布政司翻刻内府本之频。

  清廷在文化领域实行高压政策,对内府本的翻刻流通也存有严格的规定。首先是翻刻内容上的严格规定。清代入关未几即确立了“尊儒重道”的文化政策,所以清廷的刻书也是围绕此政策展开,刊刻了大量的经史类著作以教化百姓。同时,皇帝为维系统治钦定御纂了不少教化类图书,在流通过程中也得到了不遗余力地推广。但无助于教化、缺乏实际用途之书, 一般不予以提倡,即便是御纂之书也是如此。乾隆四年(1739)谕:“朕前降旨,内廷编纂刊刻诸书,许各省翻刻刷印,广为传布。盖以五经通鉴等书,为士子诵读所必需。而内廷纂刻者,实为善本,可以裨益后学,为艺苑之津梁也。至朕所制《乐善堂全集》及《日知荟说》,乃就朕所知所见著为文辞,其能阐发圣贤之义藴与否?究未能自信。年来颁赐廷臣,亦不过令其阅看,岂可与经史并列,令天下士子奉为诵习之赀乎?今巡抚石麟、法敏先后奏请颁发二书,欲为翻刻流传,是不知朕心之甚矣。二臣既有此奏,恐他省踵至者不少,朕一一批示不胜其烦。特降此旨,谕令共知之。” 由此可见,乾隆对自己御纂之书尚且如此,对其他御纂书籍更为严格,一觉有违碍其统治则立即收缴。乾隆对其祖父康熙《御批资治通鉴纲目》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收缴,对其父亲雍正的《大义觉迷录》也掀起了空前的收缴,前后均坚持几十年。

  其次,翻刻形式上大都规定“照式翻刻”,尤其是皇帝钦定御纂的,如御制诗文、经书等允许地方翻刻,但必须照官版刊刻。所以翻刻本和内府本两者有时非常相像,难以鉴别。再次,地方各省督抚翻刻内府本,需将翻刻、下发情况如实奏报皇帝,有时要进呈样书以备检查。雍正八年(1730)五月湖广巡抚赵弘恩将翻刻《大义觉迷录》情况上奏:

  臣星速刊刷遍给,广为宣讲。恐穷乡僻壤或未有周者,令各属申请,陆续补发。并另行刊版三副,一送学臣携带于历试处所,听生童刷印,余二副给各府,挨递听绅士刷印,务期实力奉行,使家喻户晓。

  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二月初一日福建巡抚富纲上奏汇报了福建和东南各省翻雕的情况:

  为初发聚珍版各书翻刻完竣恭折奏闻事,案照前准武英殿修书处奏准,将聚珍版排印各书给发江南五省翻版通行,并声明嗣后于每次进呈后陆续颁发等因,随奉分发《直斋书录解题》等书三十九种到闽。当经前抚臣饬司议定章程,委员设局如式刊刻,并经督臣于署抚任内随时督催。兹据刊刻完竣,并按大中小州县分别颁发,核计应需一千四百余部,均已刷印齐全,由司具详送验前来,臣取聚珍版各书边方士子罕得寓目,兹蒙圣上嘉惠士林,俯准翻刻,俾海澨山陬,皆得,遂其快睹之,顾此诚旷古稀逢之盛事,至续奉发到《蒙斋集》等书十五种,臣现饬上紧刊刻,务期成功迅速,多多印刷,以便秘笈遍传闽峤,不啻家有赐书,以仰副圣上稽古右文之至意。所有翻刻初发聚珍版各书完竣缘由,理应缮折恭奏,优祈皇上誊鉴。谨奏阅。

  清代地方官府是翻刻内府本的最主要机构,内府依赖地方官府翻刻图书,广布教化。而地方官府也以刊刻内府本为荣, 想借以升迁,在皇帝号令下往往翻刻踊跃,争相邀功。

  三、官书局翻刻内府本

  “官书局”是指晚清各地方出现的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刻书机构。清朝末年,吏治腐败,内忧外患重重。西方入侵,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都对古老的中国产生了冲击。而清内部的太平天国带来的文化冲击更为巨大。太平天国信奉拜上帝教,反对清赖以建国的儒教思想。所到之处毁文庙孔子像,把孔孟诸子之书视作“妖书”,予以焚烧销毁。又设立删书衙门,对孔孟之书大肆删改刊刻,给江南地区的书籍造成极大的毁坏。戡乱后,太平天国所侵扰的江南地区出现了无书可读、无书可购的局面。浙江巡抚马新贻奏:“士子虽欲讲求,无书可读,而坊肆寥寥,断简残篇资难考究,无以嘉惠士林。” 李鸿章在《设局刊书折》奏:“惟楚省三次失陷,遭乱最深,士族藏书散亡殆尽,各处书版全毁,坊肆无从购求。” 不惟如此,地方上出现大量禁书,动摇了清代倡导的儒学正统地位,社会风气日下,人心不古。江苏巡抚丁日昌上奏:“目前人心不古,书贾趋利,将淫词邪说荟萃成书,编水浒传奇。略识之,无如探秘笈。无知愚民平日便以作乱犯上为可惊可嘉,最足为人心风俗之忧。臣在吴中业经严禁。诚恐此种离经叛道之书,各省皆有,应请旨饬下各直省督抚,一体严加禁毁,以隐戢人心放纵无所忌惮之萌,似亦维持风化之一端。” 另外,当时读书人为快速考取功名,往往四书五经未能成诵,即学为应试之文,读肤浅考卷。专叩以经义,茫然莫辨。甚至不知句读。人心愈浮,风俗愈弊。亟须地方振兴文教,正本清源。这一任务本来是由国家来完成,但清朝嘉、道以后,“天下多故,稽古右文,万机无暇,同治一朝,大乱甫定,天子冲龄,此事遂废,八年夏,武英殿灾,凡康熙二百年来之藏书储版,一炬荡然……而刊书之事,终同治一朝,阒然无闻,此为极衰时代矣” 。曾兴盛的内府刻书,进入极衰时代。为正本清源,振兴地方文教,官书局就此应运而生。

  官书局的刻本内容前期主要是经史著作,尤其以内府本为底本。后期为筹措经费等原因,也刊刻了一些迎合市场的图书。在力量充实的基础上也刊刻了大型丛书。乾隆朝始,内府本的请印翻刻已成定例。同治六年(1867)同治帝谕:“……将列圣御纂钦定经史各书先行敬谨重刊颁发各学,并准书肆刷印以广流传,俾各省士子得所研求同敦实学用副朝廷教育人才至意。”在皇帝的谕令下,援引成例,为正本清源,各地官书局纷纷翻刻内府本。浙江巡抚马新贻在浙江书局成立之初就要求“……先恭刊钦定《七经》、御批《通鉴》、御纂《古文渊鉴》等书,昭示圭臬。” 各书局把清代帝王钦定御纂的典籍作为刊刻重点。仅《御纂七经》就有浙江、江西、崇文、江南四种刻本。此外刊刻了如《御制劝善要言》《钦定古今储贰金鉴》《钦定康济录》《御注孝经》等(图三)。史部除照例刻印了《御批通鉴纲目》等御纂钦定之书外,比较有影响的则是五局合刻的《二十四史》(图四) 。也有刊刻大型丛书的,如江西书局刊刻“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外聚珍五十四种,广雅书局刊刻“聚珍版丛书”一百四十八种,浙江书局刊刻《九通》等。

  图三 乾隆五十八年(1793)魏礼焯翻刻《钦定康济录》

  图四 同治十二年(1873)江苏书局翻刻《辽史》

  道光以降,中国社会动荡不已,同治中兴是清廷短暂的复苏。官书局的成立是同治中兴时文化领域对危局的回应。官书局利用官府的力量,迅速聚集了知名的学者、优良的刻工,刊印了有利于清廷思想统治的大量典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廷的文化危机,有力地促使了科举和书院的恢复。但很快官书局走向了没落。光绪时,变法维新,建新式学堂,废科举。官书局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广大士子印制传统经史著作以供其科考。科举制的废除, 使得官书局所刻图书需求量大为减少。而官书局官方色彩浓厚易滋生腐败,管理混乱,面对变局也不能及时变通,没落是必然的。

  四、结语

  清内府本的官方翻刻内容主要集中于皇帝御制图书及正经正史类等图书,体现出了明显的政治性。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而大力宣扬儒家经典及发明、羽翼儒家思想的相关图书,如经部之《御注孝经》《御纂性理精义》《御纂周易折中》等御制类著作。二是与清代政治制度相关的典籍,如《大清律》《钦定吏部则例》《钦定工部则例》等。前者代表的是清代统治者的“治国理念”。各类翻刻机构通过不断翻刻此类图书,主要是为了保证将统治者所宣扬的君臣之道、三纲五常等伦理道德体系能上下传达、深入人心。后者则是国家政治体系结构的文献架构。通过内府刊刻和官府翻刻这些法律、礼仪、典志类文献,从制度方面确立国家的运行机制,以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因此,清内府官方翻刻本实际上与内府本一样,是清代最高统治者治国意志的体现,亦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载体。


  ①具体版本:《御制劝善要言》不分卷,顺治皇帝御撰,清顺治十二年内府刻本。半叶八行, 行十二字,四周双边,黑口,双鱼尾。版框高25.5 厘米,宽17.7厘米。包背装。《御制劝善要言》不分卷,顺治皇帝御撰,清顺治十二年内府刻满汉合璧本,一册。半叶十行,行字不等。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版框高25.5厘米,宽24.4厘米。《御制劝善要言》不分卷,顺治皇帝御撰,清顺治十二年内府满文刻本。半叶八行,行字不等,四周双边,黑口,双鱼尾。版框高24.4厘米,宽17.6厘米。《御制劝善要言》一卷,顺治皇帝御撰,清道光武英殿刻满汉合璧本。半叶八行,行十八字。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版框高25.2厘米,宽17.8 厘米。《御制劝善要言》一卷,顺治皇帝御撰,清咸丰武英殿刻满汉合璧本。《御制劝善要言》,顺治皇帝御撰,清光绪十七年武英殿刻本。

  ②《钦定国子监志》卷二,《四库全书影印本》,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

  ③《钦定大清会典》卷三百四十五《礼部》, 中华书局,1991年。

  ④《清实录》卷七十“乾隆三年六月上”,中华书局,1985年。

  ⑤《清实录》卷七十九“乾隆三年十月下”,中华书局,1985年。

  ⑥《钦定大清会典》卷三百八十八《学校·颁行书籍》,中华书局,1991年。

  ⑦《清实录》卷八十七“乾隆四年二月下”,中华书局,1985年。

  ⑧国家图书馆:《明清代内阁大库档案史料》,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302页。

  ⑨翁连溪:《清代内府刻书研究》,故宫出版社,2013年,第275页。

  ⑩[清]马新贻:《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马端公奏议》卷五,中国台湾文海出版社, 1978年。

  ⑪[清]李鸿章:《设局刊书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十五,中国台湾文海出版社,1968年。

  ⑫宋原放、汪家熔:《中国出版史料·近代部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413页。

  ⑬陶湘:《清代殿版书始末记》,转引自程千帆:《校雠广义·版本编》,齐鲁书社,1997年,第186—187页。

  ⑭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历朝起居注合集·清穆宗》卷二十六“同治六年五月”,中华书局,1993年。

  ⑮[清]马新贻:《建复书院设局刊书以兴实学折》,《马新贻文案集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1年,第162—165页。

  ⑯刘甲良、马学良:《同光朝五局合刊〈二十四史〉考述》,《历史档案》2018年第2期。

  (作者单位: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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