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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顶娘娘庙展示厅及配套服务用房设计方案的批复

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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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文物许可〔2018〕456号

北京民俗博物馆:

  你馆《关于北顶娘娘庙展示厅及配套服务用房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估并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修缮应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一)新建展示厅建筑形象及色彩宜尽量弱化,以减少对文物建筑群风貌的影响。

  (二)展示厅建筑面积及进深较大,观众逃生疏散距离较长,宜在展厅北侧外墙中部增加疏散出口。展厅所有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

  (三)展厅应增加无障碍设计内容。

  (四)配套服务用房临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北顶娘娘庙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承担保护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文物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

  四、文物建筑内部装修应遵守《北京市文物建筑装修暂行标准及管理规定》。

  五、请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如遇方案变更,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六、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七、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

  八、请你馆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致我局。

  九、请你馆对本次工程修缮范围之外的其他文物建筑加强管理,如出现安全险情,应及时制定保护方案、筹措保护经费,依法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文物整体安全。

  你馆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221070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附件:修缮工程方案(已审定)

  北京市文物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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