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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技术规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1月08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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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1〕29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技术规程》(DB11/T 1796-2020)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三维信息数字化技术在文物建筑保护中的应用,提高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的操作性、合理性、科学性,推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尤其是三维信息数字化资料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标准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技术规程》针对文物建筑特点与实际需求,规定了三维信息采集作业在技术准备、控制测量、数据采集与处理、成果制作、质量检验与成果归档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标准内容详实、有针对性,指标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作为北京文博领域首部三维信息采集的技术规程,填补了三维信息采集技术在文物建筑数字化领域标准的空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为确保标准要求的落地见效,各单位须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学习,下真功夫学深悟透标准内容,确保相关人员正确理解、掌握标准要求;要不断提升主动应用标准的自觉性,在项目立项申报、实施过程中切实把标准要求落到实处;要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以落实标准要求为抓手,不断增强三维信息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行业中的适用性,提高采集作业项目全流程的安全性、合理性、规范性、经济性,有效推进北京文物建筑的数字化预防性保护、精细化管理进程。

  三、标准执行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补充、完善建议,请各单位及时函告我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fazhichu@wwj.beijing.gov.cn。

  四、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文物局官网(http://w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中的标准化栏目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0年标字第12号(总第270号)

     2.文物建筑三维信息采集技术规程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1月8日

  (联系人:孟德兴;联系电话:6402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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