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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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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2)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3)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5)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6)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8)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文物局共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制处(科研处)、研究室、申遗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遗产管理处、考古处、博物馆处、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16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17个单位参加了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首都博物馆(含老舍纪念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北京文博交流馆三个分支机构)、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徐悲鸿纪念馆、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北京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北京大觉寺与团城管理处、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办公室(临时工作机构)等。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文物局行政编制78人,实有人数78人;事业编制1003人,实有人数845人;其他聘用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502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49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34415.7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8104.57万元增加6311.20万元,增长4.70%。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要求,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2023年底已对外开放,路县故城遗址博物馆2024年面临对外开放,故2024年新增安排两馆相关运维及开办费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1690.5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690.5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9920.6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19536.01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84.67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2804.5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2804.5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4415.7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8104.57万元增加6311.20万元,增长4.70%。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要求,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2023年底已对外开放,路县故城遗址博物馆2024年面临对外开放,故2024年新增安排两馆相关运维及开办费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0510.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58%,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51441.10万元减少930.86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3905.5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6663.47万元增加7241.06万元,增长9.4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物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首都博物馆(含老舍纪念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北京文博交流馆三个分支机构)、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徐悲鸿纪念馆、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北京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北京大觉寺与团城管理处、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16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预算251.48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77万元增加55.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69.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7.00万元增加4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轴线申遗工作,在中央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拟率团参加第46届世界遗产大会及完成相关出访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23.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7.80万元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2024年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已开馆运行,作为新设机构,按照公务接待费定额标准测算新增安排相关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58.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79.8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9.26万元增加10.56万元,主要原因:大钟寺古钟博物馆是以古钟展示为主的博物馆机构,古钟体积较大,为保障外出巡展及社教工作的需要,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购置中型客车一辆。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78.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5.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69万元,其他支出1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1.71万元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5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65.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827.5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物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039.5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5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文物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22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2628.0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文物局共有车辆47台,共计977.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94台(套),共计21820.1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740.03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三山五园:三山指香山、玉泉山、万寿山,五园指静宜园、静明园、颐和园、圆明园、畅春园。

  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一轴指中轴线申遗保护,一城指博物馆之城,两园指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三带指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一区指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一中心指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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