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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主题分类] 文物
  4.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31784
  5. [成文日期] 2023-12-25 00:00:00
  6. [有效性] 有效
  7. [废止日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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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1784号

各区文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管理,深化北京市文物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我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具体内容,制定相关管理措施,现予以印发,请各区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64071606)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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