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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文物拍卖会中象牙文物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4. [发文字号]
  5. [成文日期] 2018-12-12 00:00:00
  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7. [废止日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文物拍卖会中象牙文物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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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物拍卖企业:

  为加强对象的保护,打击象牙非法贸易,促进北京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象牙文物拍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审核过的文物拍卖会,若文物标的中含有象牙、象牙制品及附有象牙装饰的文物艺术品的,请企业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行政许可后,依法依规拍卖。

  二、今后,凡是文物标的中含有象牙、象牙制品及附有象牙装饰的文物艺术品,一律禁止上拍。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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