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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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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6日,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四普办主任陈名杰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工作要求。23家成员单位和16个区四普工作联络员及市四普办副主任、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等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莫高义同志,副市长、领导小组组长谈绪祥同志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北京市东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通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普查机构组建情况;并对下一步普查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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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四普办主任陈名杰讲话

  陈名杰同志指出,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第四次文物普查实行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双组长领导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四普工作的责任感。二要落实责任。各专项工作组要全面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分工,结合普查三个阶段的任务特点,明确具体安排,持续推进普查工作;各区要抓紧按照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抓紧完成区级普查机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动员部署会议召开等任务,相关情况及时报市四普办。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既要加强“市区联动”、也要加强“横向联系”,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高效运转的工作态势,各专项工作组同向发力,凝聚我市普查工作合力。当前要集中做好试点、培训等工作的攻关,确保试点、培训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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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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