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3〕260号
北京市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你单位《关于<石景山承恩寺五进院西耳房及西跨院庑房修缮工程>方案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现状勘察。补充历次修缮效果评估。核实各建筑屋面是否存在渗漏现象。进一步分析屋面瓦件、灰背、檐头等的残损状况及成因,量化残损范围和残损量。补充分析各建筑油饰色度、厚度,明确外檐彩画保存状况。补充评估水泥方砖地面铺墁效果。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整修为主,尽可能加固、续用原构件,严格控制屋面揭修范围和工程量。
(三)细化工程做法。进一步明确石板底瓦施工工艺要求、墩接暗柱所涉墙体拆砌做法及彩画除尘做法。做好新旧灰背衔接。适当加大西跨院地面排水设计坡度。
(四)完善文本图纸。地面以下未勘测部位图纸应予以说明,避免造成误读。补充反映石望板、灰背、石板底瓦及筒瓦关系的檐部大样图。核实“尺二方砖”等相关术语的使用。
三、承恩寺五进院西耳房及西跨院庑房修缮方案由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修改、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李竹;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