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86号
北京市景山公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景山绮望楼修缮工程方案的函》(景基函﹝2019﹞41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其批复如下:
一、国家文物局暂不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 应对构件倾斜、拔榫、扭闪等病害开展测量或监测,与此前的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判断结构变形是否仍在发展。如已稳定,建议暂不进行较大规模的干预。
(二) 按照“最小干预”原则调整修缮设计,尽可能保存不同时期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不以恢复某一特定时期的风格特征为修缮目标。严格控制木构件更换量;核实北侧角柱糟朽程度及墩接的必要性;墙体抹灰修缮以局部修补为主,不应全部重做;琉璃瓦脱釉但尚未开裂的,应予续用;不得全面翻新现有彩画,应以现状保护、局部补绘为主。
(三) 如大木结构确有归正必要,应进一步论证拆卸上层斗拱、打牮拨正等具体措施的合理性。
(四) 进一步论证按原形制修复台明、月台地面和周边散水的必要性和设计依据。
(五) 补充彩画现状保护专章。
三、景山绮望楼修缮工程方案由你处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特此函复。
附件:办保函〔2020〕55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8915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