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旧皇城保护区及其以北城区 |
| 批次: | 第一批划定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
| 所在地区: | |
| 保护范围: | 1.钟楼:围墙范围以内。 2.鼓楼:围墙范围以内。 3.景山:原景山方形围墙以内,包括景山公园、北京市少年宫等单位的使用范围。 4.故宫:东、西、北至筒子河外沿墙,南至筒子河北沿墙及端门南墙,包括午门东、西朝房。 5.天安门:东、西至端门东西朝房外墙,南至长安街,北至端门南墙。 6.太庙:东、南至现劳动人民文化宫围墙,西至故宫东朝房东墙,北至筒子河北沿墙。 7.社稷坛:东至故宫西朝房西墙,南、西至现中山公园围墙,北至筒子河北沿墙。 8.人民英雄纪念碑:至四周绿地外围。 9.毛主席纪念堂:至四周绿地外围。 10.凝和庙:包括北池子小学的使用范围,东、南、北三面至小学围墙,西至北池子规划红线。 11.北京宋庆龄故居:宋庆龄生前居住范围。 12.醇亲王府(摄政王府):包括卫生部的使用范围,东侧北段至东跨院东外墙,南段至中路古建东外墙,南至王府大门,西至宋庆龄故居,北至规划红线。 13.广化寺:包括北京佛教协会寺庙管理处的使用范围,东至古建东山门,南至山门,西至寺西侧第二路古建西墙,北至规划红线。 14.恭王府及花园:包括音乐学院、文学艺术研究所、公安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的使用范围。东至毡子胡同,南、西至规划红线,北至大翔凤胡同。 15:郭沫若故居:包括郭沫若故居纪念馆的使用范围。 16.火德真君庙(火神庙):包括市公安局交通大队、防化兵招待所的使用范围及部分民宅,东至规划红线,南至南山门,西至西厢房后墙,北至后罩楼后墙。 17后门桥:因在规划红线以内,主要保护其侧墙及望柱栏板,不另划保护范围。 18.北海、团城:北海公园,北海幼儿园,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海体育场等单位的使用范围。 19.大高玄殿:包括军委办公厅行政经济处的使用范围,东、南至规划红线,西、北至围墙。 20.中南海: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单位的使用范围。 21.福佑寺:包括班禅驻京办事处的使用范围,东至筒子河,南、北至寺墙,西至规划红线。 22.昭显庙:包括北长街小学的使用范围,东至规划红线,南、西、北至学校围墙。 |
| 建设控制地带: | I类: 1.南、北长街与故宫,社稷坛保护范围之间。 2.南、北池子与故宫,太庙保护范围之间。 在此I类地带内,现状好的四合院建筑可保留。 Ⅱ类: 1.南锣鼓巷保护区范围:东至交道口南大街,南至地安门东大街,西至东不压桥、豆角胡同方砧胡同附近,(与鼓楼东Ⅲ类地带东沿齐)北至前楼苑胡同,交道口南二条(菊儿胡同)。 2.沿南锣鼓巷向北,经北锣鼓巷至车辇店胡同向东的规划红线两侧以外各三十米以内。 3. 距故宫的围墙以东250米以内。 Ⅲ类: 1.距故宫、景山的围墙以东、以北250米以内。西至距故宫东围墙外沿及其延长线250米,东至东皇城根南街一线内。 2.东至景山东街规划红线北延长线、南至景山后街规划红线,西至景山西街规划红线北延长线,北至地安门东、西大街。 3.东至南锣鼓巷保护区(Ⅱ类地带)及其北延长线,南至地安门东大街规划红线,西至地安门外大街规划红线,北至鼓楼东大街规划红线。 4.鼓楼东侧路规划红线以东一百米以内、南至鼓楼东大街规划红线,北至国旺胡同规划红线。 5.东至旧鼓楼大街规划红线,南至鼓楼西大街规划红线,西至德胜门内大街规划红线,北至距钟楼中心与德胜门箭楼中心连线以北一百米。 6.东至鼓楼东侧路规划红线,南至国旺胡同规划红线,西至旧鼓楼大街规划红线,北至北二环规划红线。 Ⅳ类: 1.旧皇城范围以内(除保护范围,Ⅰ、Ⅱ、Ⅲ类地带,规划绿地,道路用地等以外)。 2.东至安定门内大街、交道口南大街规划红线,南至地安门东、西大街,西至德胜门大街南段及新街口北大街以内(除保护范围,Ⅰ、Ⅱ、Ⅲ类地带,规划绿地,道路用地,河湖等以外)。 3.东至府右街,南至西长安街,西至与西黄城根南街西规划红线齐。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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