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530号
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2025中贸圣佳四季·迎春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5年3月19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举办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9日;举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76号圣佳艺术空间)申报的瓷杂类标的1484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322件;书画类标的502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353件;书画类标的502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353件;古籍类标的26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209件;钱币类标的27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27件。其中,瓷杂类第1347号、1565号、3013号、3021号、3025号、3041号、3042号、3044号、3050号、3052号共计10件标的予以撤拍。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