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2212号
胜乐典藏(北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从事文物拍卖业务。
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文物拍卖活动。
三、你公司开展文物拍卖活动前,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及备案工作。
四、我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请你单位确认已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五、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