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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的批复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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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许可〔2023〕631号

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变更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的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修复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由“李敬东”变更为“杨艳广”;单位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2号1号楼9层”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33号院梅苑8号楼5层515室”。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你单位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本机关承办部门(890150859)、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进行咨询申诉。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91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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