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2〕174号
北京乐石文物修复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变更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的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修复资质证书单位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北皋村16号”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东路3号院14号楼(天竺综合保税区)”。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你单位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本机关承办部门(890150859)、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进行咨询申诉。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915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