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2〕111号
中央音乐学院:
你单位《关于醇亲王府(南府)修缮工程(一期)设计变更修改后二次报审的请示》(音院〔2022〕17号)及附件收悉。醇亲王府南府为北京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严格依照“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控制变更工程量。不同意东配殿南次间墙内中柱更换技术措施,建议进行墩接加固。
(二)明确院落地面铺装砖缝具体做法;明确室内地面尺二方砖铺墁具体做法要求。
(三)前院东配殿地基基础处理方案应在地基勘察单位参与指导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对建筑本体进行监测,如发现施工影响文物安全,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文物建筑,避免对文物造成损伤。
(四)对院落铺装和排水管道敷设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表水和排水管道渗漏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进而对建筑物造成破坏。
(五)补充东配殿现状金步装修详细说明和尺寸,并补充金步装修遗迹现状照片。
(六)进一步完善变更图纸。前院东配殿东立面现状图与平面现状图不一致,缺北立面图纸。后院东配殿变更图纸存在图名及标注错误。
你单位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杨皓楠;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