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966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博物馆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函〔2020〕104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地区博物馆健康发展,现就2021年度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博物馆日常业务监管工作体系,形成博物馆自律、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工作机制
结合《意见》与北京地区博物馆管理工作实际,继续推进市区两级共管博物馆工作机制,由北京市文物局联合各区文旅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地检查不少于20家博物馆。
三、检查对象
北京地区各备案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对全市区属以上国有博物馆及通过北京市文物局申报财政经费支持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区文旅局对本区域内国有区属及以下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检查事项
参照《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随机抽查清单》(详见附件1)。
五、检查方式
以实地核查为主、辅以书面检查与网络监测。
请各博物馆参照《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随机抽查清单》开展业务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尤其是对涉及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等重点业务工作,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及备案程序。我局将于下半年适时启动2021年度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随机抽查清单》
2.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博物馆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函〔2020〕1048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纪雅雯;联系电话: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