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和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部署要求,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域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排查、核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核定公布两批北京市革命文物名录,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188处。
根据国家文物局2019年印发的《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试行)》,革命旧址是指“近代以来见证我国各族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历程,反映革命文化的遗址、遗迹和纪念建筑”,主要包括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墓地,近代以来兴建的涉及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纪念碑(塔、堂)等纪念建筑共五大类。北京市目前公布的18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均属于革命旧址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