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566号
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世界文化遗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坛保护规划>评审的申请函》(天管办函〔2024〕4号)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天坛保护规划(2022年-2035年)》,并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修改完善(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天坛保护规划的复函》(文物保函〔2025〕543号)意见对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规划经我局核准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特此函复。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天坛保护规划的复函》(文物保函〔2025〕543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程根源;联系电话:555330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